发布时间:2024-08-05 19:57:47
一
第一章 鼓励企业智改数转
(一) 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
⭐支持工业企业采购智能化设备。对年度设备投资低于500万元的,最高按其经高新区智能制造服务平台备案核准的智能化设备采购费用的10%予以支持,单家企业每年该项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年度设备投资500万元以上(含)的技术改造项目(智能化改造项目),按照市级工业固投补助政策通知要求执行。
⭐支持工业企业采购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含工业软件)开展数字化改造。对企业购买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含工业软件)的,最高按其经高新区智能制造服务平台备案核准的年度购买费用总额的40%予以补助,单家企业每年该项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对入库厦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库的中小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后数字化水平达到二级、三级、四级的,按照企业获得市级补贴金额的50%予以叠加配套。
(二) 实施智能制造评估诊断服务专项
⭐高新区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全国范围内选择优秀的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商为企业开展免费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并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机构对智能制造诊断服务进行全过程监理,切实助力企业加快智改数转进程。每家企业诊断服务费最高20万元。
(三) 打造智能制造示范工程
⭐鼓励企业开展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评估,打造一批具有柔性、智能、精细化生产能力的示范工厂。对通过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并获得三级、四级、五级认证的企业,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年度获评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的企业予以80万元一次性奖励。
⭐同一企业的荣誉升级奖励(含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等级认证、国家级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单位))按照累进补差的原则,在已经享受的奖励基础上,补足至其可享受的最高奖励金额。
二 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四) 支持企业增产增效
⭐对年度工业产值较前三年中最高年度产值的增量超过1000万元以上(含),且较前三年中最高年度增长幅度超1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最高按实际工业产值增量部分的0.2%给予企业奖励,单家企业每年该项奖励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五) 支持产业链供应链协同
⭐鼓励重点企业与非关联存量工业企业加强企业间合作,对首次采购且连续12个月内采购额超500万元(含)的重点企业,最高按其连续12个月内实际采购总额的1%予以奖励。单家企业每年该项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六) 鼓励小企业上规模
⭐对年度产值首次达到规模以上标准并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统计的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自次年起连续纳入统计满2年,且年产值持续保持增长的,再给予企业15万元奖励。
⭐对首次同时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制造业统计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三 聚焦专精特新企业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