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08 16:52:36
日前,我市2023年第二批上报备案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获国家高企认定办批复,热烈祝贺厦门斯玛特工贸有限公司等619家企业正式迈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队伍!加上此前国家高企认定办批复的第一批871家企业,截至目前我市已有1490家申报企业获得批复!
1.税收优惠 (1)减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原经济特区内(思明区、湖里区)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注册且新认定的国家级高企,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2免3减半”。 (3)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2.财政奖励 (1)对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首次认定及重新认定通过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2)对于上年度营收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首次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叠加后给予30万元奖励;通过重新认定,叠加后给予20万元奖励。 (3)对资格有效期内,整体迁入我市且迁入后一年内或迁入后的下一个会计年度营收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市级搬迁奖励。 (4)各区按照不低于1:1进行配套奖励。 3.落户支持 (1)思明区、湖里区投资兴办高科技型企业的年实际纳税额在20万元以上的,可一次性迁入3人户口(投资者及其直系亲属或企业骨干均可,由企业自定)。年实际纳税额每增加20万元以上的,迁入名额增加1人。 (2)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投资兴办高科技型企业的年实际纳税额在10万元以上的,可一次性迁入3人户口(投资者及其直系亲属或企业骨干均可,由企业自定)。年实际纳税额每增加10万元以上的,迁入名额增加1人。 4.国高贷、贷款贴息等 (1)享受科技局联合商业银行开发的纯信用“国高贷”等定制化科技金融产品。“国高贷”是我市首支专门针对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全新信用类贷款产品,具有贷款条件优、申请便捷、贷款用途灵活等优势,纯信用最高贷款额度500万元,贷款利率最低可至3.45%。 (2)享受科技担保贷款扶持、科技保证保险贷款扶持、科技保险补贴、科技信用贷款扶持等。 5.科学城经营奖励 纳税地在科学城规划范围内的企业,对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且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在其3年资格有效期内,按企业年度营业收入的1%给予经营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相关奖励资金不超过企业年度地方经济贡献。 6.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7.子女就学 符合相关条件的国家级高企人才子女可通过市科技局推荐申报就读厦门高新学校。 8.留学人员创业扶持资金资助 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在首次获得20万元资助后3年内,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且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可再给予30万元资助,专项扶持资金可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其它扶持政策叠加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