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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高新区|关于2023年年度和2024年月度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3 15:35:58

各有关企业:

  按照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相关工作安排和《全国统计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与使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为做好2023年年度和2024年月度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请符合要求的工业企业(截止申报期前1个月主营业务收入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下称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期申报。现将“规下转规上”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年度

  年度第一批。2023年调查单位年度审核工作由非普查年份的两次合并为一次。2023年10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厦门火炬高新区统计中心,材料清单见附件1。申报范围: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2024年月度

  (一)2024年2月月度。2023年1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送到厦门火炬高新区统计中心,材料清单见附件1。申报范围: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2024年3至11月月度。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上个月20日,材料清单见附件1。申报范围:新开业或新投产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3年10月之后成立或投产)。

  三、注意事项

  (一)转专业企业仅在年度第一批申报,按照拟纳入专业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二)入库申报信息表需提交最近12期的产值和营收数据,年度第一批的企业,还需于2024年1月5日前补充提交2023年后三个月的产值和营收数据。2023年产值数据作为2024年填报产值报表的同期数据填报,填报报表时同期数据需与入库申报信息表里的2023年产值数据一致,不一致将无法上报。

  (三)相关材料均报送电子版,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需提供的材料清单。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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