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09 15:13:32
各单位: 现思明区规模企业人才个税奖励等政策兑现工作通知如下: 一、扶持项目 (一)区规模企业人才个税奖励 1、政策依据 思明区鼓励规模企业引进人才激励办法(厦思政〔2019〕58号) 2、政策内容(摘要,具体以政策文件为准) 对在思明区注册和纳税的国有企业(指央企、省属国企、厦门市属国企、思明区属国企、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纳税总额达到1000万元的企业,其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包括财产转让所得产生的税收)达到5万元的在职员工(包括关联企业员工),每年按个人所得税区级分成部分的80%给予奖励。 申请企业在思明区的关联企业(与申请企业存在控股或被控股关系的企业。控股是指出资比例达到30%且为单一最大股权,股权可穿透计算)缴纳的税收可一并计入。 3、申报时间:2021年9月1日-2021年9月30日 (二)经营贡献奖励-A类 1、政策依据 厦门市进一步促进存量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厦府办〔2019〕71号) 2、政策内容(摘要,具体以政策文件为准) 以企业首次符合条件的上一年度年度两税地方留成为基数,超过基数1000万元(含)以内的部分奖励30%,1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含)的部分奖励40%,5000万元(含)以上的部分奖励50%。 3、申报时间:2021年9月1日-2021年9月30日 (三)经营贡献奖励-B类 1、政策依据 厦门市进一步促进存量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厦府办〔2019〕71号) 2、政策内容(摘要,具体以政策文件为准) 以企业首次符合条件的上一年度年度两税地方留成为基数,超过基数1000万元(含)以内的部分奖励40%,1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含)的部分奖励50%,5000万元(含)以上的部分奖励60%。 3、申报时间:2021年9月1日-2021年9月30日 (四)减免租金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扶持 1、政策依据 厦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厦府规〔2020〕3号) 2、政策内容(摘要,具体以政策文件为准) 对于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无法享受减免的,可按照租金减免期间所缴纳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给予50%扶持,扶持金额不超过减免租金总额。 房产税按从租计征部分统计。 减免期间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减免天数折算为月。 本次申报范围为2020年7-12月税收 3、申报时间:2021年9月1日-2021年9月30日 (五)区高成长型企业政策 1、政策依据 思明区鼓励高成长型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厦思政〔2019〕67号) 2、政策内容(摘要,具体以政策文件为准) 两税奖励:对认定的2019年1月1日起设立的高成长型企业,按年度两税区级留成部分的60%给予奖励。对认定的2019年1月1日前设立的高成长型企业,按年度两税区级留成比基数年度增量部分的60%给予奖励。 研发费用增量奖励:对认定的高成长型企业,年度发生的研发费用超过上一年度研发费用的,按超出部分的50%给予奖励,每年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 人才个税奖励:对认定的高成长型企业中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包括财产转让所得产生的税收,下同)达到5万元的在职员工,按个人所得税区级留成部分的80%给予奖励。 3、申报时间:2021年9月1日-2021年9月30日 二、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打开电脑版“i厦门服务平台首页→领域专题→i财政→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以法人账号注册、登录。已有i厦门法人账号的,可直接登录。 申报单位进入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后,主管部门界面打开思明区→思明区财政局,选择扶持项目,按管理系统提示(要求)进行申报。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随时电话咨询。 厦门市思明区财政局 2021年9月1日 附: 受理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 | 联系人 | 电话 | 地址 |
中华街道 | 林素娇 | 2079080 | 镇海路26号603室 |
厦港街道 | 吴少鑫 | 2197731 | 思明南路396号1楼 |
鼓浪屿街道 | 陈珑薇 | 2061877 | 永春路89号313室 |
鹭江街道 | 白子翔 | 2970091 | 故宫路120号503室 |
筼筜街道 | 方大荣 | 5361953 | 莲滨里28-33号503室 |
开元街道 | 黄素分 | 2236577 | 禾祥西路489号4楼405室 |
嘉莲街道 | 张培养 | 5576772 | 和光里66号407室 |
梧村街道 | 康莉 | 2330867 | 厦禾路1036号10楼1011室 |
莲前街道 | 陈嘉伟 | 5809801 | 莲前西路859号702室 |
滨海街道 | 马康平 | 2510637 | 曾厝垵380号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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