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03 11:43:54
为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增资扩产
根据市政府要求
市工信局牵头起草了
《厦门市鼓励企业扩大有效投资促进产业项目攻坚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为鼓励本市企业扩大有效投资,增强发展后劲,促进产业项目攻坚和企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根据《厦门市2025年产业项目攻坚行动方案》(厦委办(2025)1号)精神,制定本措施。 一 支持扩大有效投资 聚焦支持本市产业链强链补链,提升核心竞争力,对本市工业企业2025-2026年度实施的新建和增资扩产(含技术改造和提容增效)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年度总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2)年度设备投入500万元及以上;按年度生产设备购置和生产性设施建设投入给予最高1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3000万元。列入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名单的企业实施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的项目,单个项目最高补助6000万元。市级研究的重特大工业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30亿以上)补助上限最高可上浮至15%,具体按研究确定比例执行。 在国家、省级高质量发展专项、技改专项、超长期国债等获得上级专项支持项目,可同时享受本政策扶持。 各区(管委会)负责政策兑现,所需补助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分担。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市商务局(招商办)、发改委、住建局,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 加快补助资金兑现 省市重大重点工业项目和列入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增资扩产项目库项目,可根据项目进展加快补助资金的兑现,实现当年投当年拨,企业按年度结算,多还少补。 各区(管委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负责补助资金(含转移支付)申请的受理、审核、拨付、结算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纳入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再贷款、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的项目列入技术创新基金支持范围,享受融资成本为2%/年的融资支持。对享受中央财政贴息贷款部分,企业融资成本为1%,期限与中央贴息政策一致。 积极探索市场利率与技术创新基金贴息联动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激发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研发创新动力。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工信局、发改委、人行厦门市分行、交通局、国资委,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 简化建设报批流程 对于达到现行本市工业用地控制标准及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容积率要求的新建、改扩建工业厂房,市区两级不再进行特殊工艺审查。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资规局,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实施细则由牵头责任单位另行制定。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充分听取企业意见建议,现将《若干措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5年3月6日前将意见建议发送至:xmjxjtzc@xm.gov.cn。 联系人:兰林青 2896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