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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厦门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认定启动

发布时间:2024-07-15 15:47:26

一、企业可通过以下四个途径被认定为厦门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并进入后备企业库:


1、经厦门证监局辅导备案、获证监会或交易所受理的注册在厦门市内的企业将自动纳入后备企业库;

2、经福建省委金融办认定的注册在厦门市内的2024年度福建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将自动纳入后备企业库;

3、由厦门市企业上市培育中心、私募基金、券商或其他上市服务中介机构、资本市场工作专家推荐申报;

4、企业自主申报。

  

通过推荐或自主申报进入后备企业库的企业,应当具备注册地在厦门市内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上市意愿明确、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800万元等条件。


二、还有部分企业可享受“绿色通道”。


如对于已在新三板、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入库;符合厦门市战略新兴产业、“专精特新”企业、“三高”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内的企业,经相关主管部门推荐可适当降低财务类指标入库门槛等。

 

三、根据厦门市支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相关政策规定,企业入选可享受多重扶持。


例如,享受上市全流程政策扶持,上市后备企业可享受从股改、辅导备案、申报受理到上市融资全流程的奖励扶持。


享受“绿色通道”服务。上市后备企业在改制上市过程中,凡涉及审批事项或出具相关证明的,由市上市办出具相关协调函件,商请有关部门按照“绿色通道”限时办理。


纳入交易所基地服务范围。上市后备企业可申请参加沪深北交易所厦门基地“企业服务日”活动,参加市上市办组织的“资本班”“走进交易所”等活动。


此外,可享受市上市办资本市场专家服务。上市后备企业可通过“厦门市企业上市服务云平台”,与证券投行、法律、会计、税务等四大领域的专家进行挂钩,解决上市难题。


截至目前,厦门市企业在境内上市公司共有68家,其中A股上市公司67家,B股上市公司1家。


一、认定途径

(一)经厦门证监局辅导备案、获证监会或交易所受理的注册在厦门市内的企业将自动纳入后备企业库;

(二)经中共福建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认定的注册在厦门市内的2024年度福建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将自动纳入后备企业库;

(三)由厦门市企业上市培育中心、私募基金、券商或其他上市服务中介机构、资本市场工作专家推荐申报;

(四)企业自主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注册地在厦门市内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2.生产经营依法合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两年来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申报截止日前溯两个会计年度);3.上市意愿明确,有近三年内开展上市相关工作的规划方案且具有可执行性;4.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经营条件(满足其一)

1.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800万元,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1200万元;

2.最近两年平均营业收入不低于 4800万元,且持续增长;

3.最近两年研发投入合计不低于 2400万元;

4.与具有保荐资质的券商签订上市辅导协议。通过推荐途径申报的企业,经相关主管部门确认可适当降低财务类指标入库门槛;符合厦门市战略新兴产业、“专精特新”企业、“三高”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内的企业,经相关主管部门推荐可适当降低财务类指标入库门槛;对于已在新三板、厦门两岸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入库。


三、申报材料

(一)现行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二)承诺书(附件1);

(三)2025-2027年上市工作规划方案;

(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2023年度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表);

(五)专项信用报告。企业登陆信用中国(福建厦门)打印专项信用报告(网址:http://credit.xm.gov.cn),查询时间2022年至今,查询单位: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原市住房局、原市建设局、市税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六)若符合“经营条件4”,还需提供与中介机构签订上市辅导协议;

(七)若通过推荐渠道申报的企业,还需提供与推荐理由相对应的佐证材料


四、评选程序

(一)企业自愿登录“厦门市企业上市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s://xiamen.preipo.org.cn),通过首页“2024年度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申报”入口,按系统要求进行填报并上传相关资料(所有材料都需加盖企业公章)。

(二)各区(管委会)上市办负责对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入库条件且材料完善的企业出具推荐意见,提交至市上市办审核。

(三)市上市办对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复审。审核结果在中共厦门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正式发布名单。

五、申报时间

(一)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24年7月1日-9月20日。

(二)请市工信局、科技局,厦门市企业上市培育中心、私募基金、券商或其他上市服务中介机构、资本市场工作专家于9月20日之前通过金宏网或邮箱jrb_hyc@xm.gov.cn将企业申报推荐表(附件2)发送至市上市办,并提醒企业于9月20日之前在系统提交申报材料。

(三)请各区(管委会)上市办于9月20日之前组织申报企业进行系统填报并上传相关资料。

六、注意事项

(一)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的厦门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应重新在系统提交申报。

(二)于2025年12月31日到期的厦门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应在系统中更新财务数据、审计报告等信息。

七、联系方式

市上市办:2853829

思明区上市办:2661532

湖里区上市办:5722280

集美区上市办:6108695

海沧区上市办:6885721

同安区上市办:7030790

翔安区上市办:7886127

火炬管委会上市办:5380089

自贸委财政金融局:2621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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