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25 17:37:40
一、
申报对象
二、
申报条件
三、
申报及审核流程
通过“海丝中央法务区·云平台”(网址:msrcld.xm.fj.12348.gov.cn)填写基本信息,依据清单上传申报表、承诺书(附件2、3、4)及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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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首页“人才政策申报”即可进行申报
联系方式: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台北路1-1号海西金谷广场T1号楼503海丝中央法务区秘书处。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咨询电话:0592-5983619。
市海丝法务办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评审。
评审结果将通过海丝中央法务区微信公众号、“海丝中央法务区·云平台”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委人才办备案,并按规定程序发放奖励补助资金。
1.根据2023年9月5日发布的《若干措施》中“近3年新引进”的要求,申报人应为2020年9月5日后到厦工作的法务人才。到厦时间以在厦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时间确定,两者不一致的,以在前的时间作为引进时间。
2.“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指申报时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3.申报人经认定为高层次法务人才后,应继续在厦连续工作3年以上,否则将取消认定资格并追回财政支持资金。
4.申报人已申领我市其他人才政策措施奖补的,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执行。
5.奖励补助申报统一通过“海丝中央法务区·云平台”进行,未与其他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合作,申报及辅导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