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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台青创业就业补贴可以申请啦

发布时间:2024-06-04 18:42:01

为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鼓励台湾青年来湖里区创业就业,根据《关于印发<湖里区鼓励和支持台湾青年创业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厦湖府办〔2023〕23号),湖里区自6月4日起开始受理2024年度第一批次台湾青年创业就业补贴申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1.在上次申报时限后,至本次申报时,须在厦门市累计居住满45天以上;间隔一次申报的,须在厦门市累计居住满三个月或90天以上。

2.青创企业的注册地及办公地(同属纳税所属街道)且必须在湖里区,依法持续经营满6个月以上,并合法缴纳税收;

3.青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必须为台湾青年,且法定代表人的货币出资占比须在51%以上;

4.青创企业经营、申报的创业领域需满足我区相关产业政策要求;

5.就业台湾青年与湖里区企事业等用人单位(企业注册且税务关系在湖里区)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厦门市就业管理系统就业登记且缴交社会保险满6个月以上;

6.必须满足申报优惠政策项目及程序等其他具体要求。


二、申请事项及所需材料


各申报单位通过“亲清一家人”湖里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向纳税所属街道网上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必须按要求扫描成PDF上传,且上传的文件在需要加盖公章的地方必须加盖公章,PDF图片必须清晰,便于责任部门审核。


1.创业启动资金申报材料(创业项目说明书待参加评审时按通知数量进行准备)

(1)湖里区台湾青年创业启动资金申请表;

(2)创业项目说明书(含股权结构说明);

(3)企业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企业基础信息表(包含企业基础信息及股权结构);

(4)办公场所租金发票复印件;

(5)台湾创业青年台胞证复印件;

(6)员工名单(包括姓名、性别、证件类型及号码等信息);

(7)企业年度和申请前一个月财务报表(含现金流量表、公司近一年以来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明细账);

(8)由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盖骑缝章);

(9)投入支出明细表及相关发票;

(10)台湾青年出入境记录证明。


2.经营场所租金补贴申报材料

(1)湖里区台湾创业青年经营场所租金补贴申请表;

(2)台湾创业青年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企业基础信息表(包含企业基础信息及股权结构);

(3)办公经营场所(含厂房、办公用房等)租金发票、租赁合同及付款凭证复印件;

(4)企业年度和申请前一个月财务报表(含现金流量表、公司近一年以来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明细账);

(5)台湾创业青年台胞证复印件;

(6)纳税证明和相关业务合同;

(7)台湾青年出入境记录证明。


3.居住用房租金补贴申报材料(已申请过该项补贴的如未变换住址的可以继续申请原住址;如变换住址的,新申请的住址必须在湖里区)

(1)湖里区台湾创业青年居住租房补贴申请表;

(2)台湾青年创业企业法人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企业基础信息表(包含企业基础信息及股权结构);

(3)台湾创业青年台胞证(复印件);

(4)房租发票及租赁合同复印件(发票抬头为个人);

(5)企业年度和申请前一个月财务报表(含现金流量表、公司近一年以来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明细账);

(6)台湾青年出入境记录证明;

(7)若居住证地址和申报地址一致的,可只提供居住证即可。若申报的地址已搬出,基地内的由基地开具相关证明,基地外需提供所住小区的物业证明和业主书面证明。


4.就业台青居住用房租金补贴。


就业台青申请居住用房租金补贴所申请的住址必须在湖里区。

(1)湖里区就业台青居住用房租金补贴申请表;

(2)个人工资入账记录证明;(银行打印发工资的银行流水单,流水单要体现湖里区企事业等用人单位名称)

(3)与湖里区企事业等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申报时用人单位若为企业的,该企业注册且税务关系需在湖里区)

(4)在厦门市就业管理系统就业登记和缴交社会保险满6个月以上的凭证;

(5)就业所在湖里区企事业等用人单位近期电子缴款凭证;

(6)房租发票及租赁合同复印件(发票抬头为个人);

(7)若居住证地址和申报地址一致的,可只提供居住证即可。若申报的地址已搬出,基地内的由基地开具相关证明,基地外需提供所住小区的物业证明和业主书面证明。

(8)台青台胞证(复印件);

(9)台青出入境记录证明。


5.台湾青年“以台引台”奖励。

本奖励,必须是2023年6月1日以后,推荐青创企业入驻国家级、省级青创基地且该青创企业持续有效经营满6个月以上才满足基本申请条件。所推荐青创企业(法人或公司名称)不能出现在不同的基地中,且该青创企业(法人或公司名称)只能申报一次,不得重复和弄虚作假。

(1)台湾青年“以台引台”奖励申请表;

(2)申请该奖励的台湾青年台胞证(复印件);

(3)省级以上台青创业就业基地证书(复印件);

(4)省级以上台青创业就业基地关于推荐该台青申请资料属实并同意该台青申请“以台引台”奖励的请示(加盖公章)。

(5)推荐台湾青年入驻基地创办企业基本情况。①台湾青年入驻基地创办企业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所在基地需在表上盖章);②台青台胞证(复印件);③青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④近6个月的税务记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请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⑤青创企业与所在基地的办公场所租赁合同;

(6)出入境记录。申请该奖励的台湾青年及被推荐的青创企业法人在所申请的年度内须在厦门市累计居住满45天以上)


6.参赛项目奖励。

本奖励,必须是2023年6月1日以后,获得省级、国家级行业主管部门主办的创意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以上青创企业,且该青创企业注册在湖里区实际运营满6个月以上。

(1)参赛项目奖励申请表;

(2)参赛资格凭证;

(3)获奖证书;

(4)台湾创业青年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企业基础信息表(包含企业基础信息及股权结构);

(5)办公经营场所(含厂房、办公用房等)租赁合同;

(6)近6个月的税务记录(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请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7)台湾创业青年台胞证复印件;

(8)出入境记录。申请该奖励的台湾青年在所申请的年度内须在厦门市累计居住满45天以上。


三、申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