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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火炬高新区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4-04-30 20:13:32

一、制定背景

  为推进厦门火炬高新区(以下简称“高新区”)新型工业化工作,着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进一步引导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助推高新区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厦门火炬高新区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若干措施》。

  二、制定依据

  根据《福建省加大力度助企纾困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闽中小企业办〔2022〕1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实施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厦府规[2022]3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厦府〔2018〕58号)、《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工信规〔202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该方案。

  三、基本要求

  (一)符合本政策条件的企业,还需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在高新区依法经营和纳税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本措施的奖补资金受年度财政预算总额控制。本措施条款若与下列政策相关条款存在相同、类似或重复时,不得重复享受,另有规定的除外。

  1.高新区的其它扶持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协议约定扶持政策;国家、省、市级政策中要求高新区承担资金配套或分担的部分);

  2.企业所在行政区的相关政策(含高新区与各区共同承担资金的政策)。

  (三)对于通过恶意串通、弄虚作假等行为套取财政资金的企业、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查实,高新区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或协议约定,取消企业已取得的相关政策待遇,要求企业返还已享受的相关政策资金,并取消其后续三个自然年度内获得高新区财政资金支持的资格;涉及违法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四、范围期限

  该措施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日至本措施实施之日期间,符合条件的参照本措施受理执行。

  五、主要内容

  本措施围绕鼓励企业智改数转、鼓励企业做大做强、聚焦专精特新企业培育、鼓励产融结合等五个章节予以支持。主要内容:

  (一)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

  1.支持工业企业采购智能化设备。对年度设备投资低于500万元的,最高按其经高新区智能制造服务平台备案核准的智能化设备采购费用的10%予以支持,单家企业每年该项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年度设备投资500万元以上(含)的技术改造项目(智能化改造项目),按照市级工业固投补助政策通知要求执行。

  2.支持工业企业采购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含工业软件)开展数字化改造。对企业购买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含工业软件)的,最高按其经高新区智能制造服务平台备案核准的年度购买费用总额的40%予以补助,单家企业每年该项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3.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对入库厦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库的中小企业,实施数字化改造后数字化水平达到二级、三级、四级的,按照企业获得市级补贴金额的50%予以叠加配套。

  (二)实施智能制造评估诊断服务专项

  高新区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全国范围内选择优秀的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商为企业开展免费智能制造诊断服务,并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机构对智能制造诊断服务进行全过程监理,切实助力企业加快智改数转进程。每家企业诊断服务费最高20万元。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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