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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区2024年第一批科技研制及产业化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05 17:26:37

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湖里区支持企业培育研发创新能力的若干措施》(厦湖工信〔2022〕33号)有关规定,现就湖里区2024年第一批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科技研制项目

  (一)申报对象

  1.围绕我市“4+4+6”现代产业体系且符合我区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对运用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等进行新技术新项目研制、新工艺中试、小批量试产项目。

  2.工商注册、税管关系归属我区,符合“白名单”条件之一的企业。

  (二)扶持条件及标准

  1.企业经营良好,2023年度企业年销售收入达100万元且纳税15万元以上。

  2.一般科技研制类项目给予20万元的扶持资金,重点科技研制类项目给予30万元的扶持资金。

  3.所申报项目具有1项发明专利或7项以上相关实用新型(软件著作)的知识产权。

  (三)申报材料

  1.湖里区科技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1)、企业科技项目申报表(附件2);

  2.科技研制项目可行性报告(侧重阐述项目中试环境及条件,技术、工艺的创新点,研发队伍及能力建设,科技经费投入概算及项目的预期等方面,可参考附件3中的“企业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提纲”);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完税证明;

  5.2021年之后取得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软著专利证书、相关技术资料或报告(发明专利取得可延长至五年,但需要提供查新报告);

  6.企业生产经营场所证明材料。

  备注:申报科技研制项目需经过专家评审,通过立项后签订合同、拨付经费并按期组织实施,完成后进行项目验收。原则上科技研制项目立项数不超过15个。

  二、支持产业化项目

  (一)申报对象

  1.围绕我市“4+4+6”现代产业体系且符合我区产业发展重点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运用新技术进行产业化生产的项目。

  2.企业工商注册地归属我区的符合“白名单”条件之一的企业。其中,自贸、火炬湖里片区申报企业应纳入本区国民经济核算的规上工业、规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近两年平均营收增速10%以上,重点支持先进制造业的计算机与通讯设备、平板显示及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与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二)扶持条件及标准

  企业运用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项目已投产,2023年度企业年销售收入已达1000万元以上且纳税150万元的给予30万元扶持。在此基础上,产业化项目申报至验收期间,预测项目纳税每增加100万元,再增加扶持20万元,累计扶持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湖里区科技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1)、企业科技项目申报表(附件2);

  2.科技项目产业化可行性报告(简单阐述已取得的科技成果,重点阐述项目的扩产投资概算和效益分析,市场前景,可参考附件3中的“企业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提纲”);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2021、2022、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完税证明及2023年度所申报项目的专项审计报告(主要披露内容:年度企业营收、纳税、研发投入金额及申报项目营收、纳税情况);

  5.自主知识产权证书、项目技术资料;

  6.企业生产经营场所证明材料。

  备注:申报科技产业化项目需经过专家评审,通过立项后签订合同、先拨付60%经费并按期组织实施,完成项目验收后再拨付剩余尾款。原则上产业化项目立项数不超过10个,其中自贸、湖里火炬不超过5个。

  三、“白名单”企业或机构

  (一)纳入国民经济核算的规上工业、规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和规下工业样本企业;

  (二)拥有经认定的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或新型研发机构的企业;

  (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四)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福建省“百人计划”、厦门市“海纳百川”和“双百计划”人才创办的科技企业;

  (五)因特殊情况拟申请非独立法人机构的重大研发机构和平台,提供与厦门市政府或市科技部门签订的合作协议,可纳入支持对象;

  (六)嘉庚创新实验室科创产业湖里加速器所孵化、参股或引进的项目企业。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4+4+6”现代产业体系,即四大支柱产业集群(电子信息、机械装备、商贸物流、金融服务)、四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文旅创意)、六个未来产业(第三代半导体、未来网络、前沿战略材料、氢能与储能、基因与生物技术、深海空天开发)。

  (二)往年已评审未通过项目,暂无重大技术线路改进并取得新的知识产权或科技成果认定前不能再次申报。

  (三)科技产业化项目对已获得市级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享受区级贡献奖励的项目不重复立项支持。

  (四)对我区的产业培育、生态营造具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项目,可按“一事一议”上会研究。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24年3月29日前通过企业法人账号登录湖里“亲清一家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qyfw.huli.gov.cn),点击“政策服务”栏目中的“线上申报”窗口进行申报。(备注:请企业合理安排申报时限,并预留退回修改后重新上报的时间,逾期未完成申报流程,申报平台窗口将关闭并不再受理申报。)

  初审通过后,企业需报送纸质材料,申报项目材料按以下附件1-3的顺序胶装成册后报送一式三份。报送时,纸质材料与电子文档(u盘拷贝)一起报送。

  (二)受理咨询电话及地址:

  咨询电话:5722549 地址:湖里区行政中心(枋湖南路161号)湖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322室。

  (三)纸质材料报送时间截止2024年4月1日。

  附件:1.湖里区科技项目申报承诺书

  2.企业科技研制、产业化项目申报表

  3.企业科技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提纲

  4 《湖里区支持企业培育研发创新能力的若干措施》(厦湖工信〔2022〕33号)

  厦门市湖里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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