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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 | 同安区新一批区级人才选拔工作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23-11-10 15:00:13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扎实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充分发挥优秀人才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全区各行各业人才建功立业,为富美新同安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同安区启动第八批拔尖人才、第四批农村实用人才和第三批民俗文化人才选拔工作。


1.第八批拔尖人才:选拔对象主要是,同安辖区内在科技创新、经营管理、专业技能和教育教学、医疗卫生、社科研究、文化旅游、体育竞赛等方面达到领先水平,并为同安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在职在岗的各类优秀专业技术、经营管理和高技能人才。
2.第四批农村实用人才: 选拔对象主要是,同安辖区内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一定影响力,为农村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在服务农民、发展农业、建设农村、繁荣文化等方面发挥带头示范作用的各类劳动者。
3.第三批民俗文化人才:选拔对象主要是,同安辖区内在文艺创作、公共文化服务、遗传文化保护传承、文创产业等领域,为我区宣传民俗文化发展作出重要贡献,承担各种民俗文化精神财富保护、传承和创新的人才。

有关说明

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省“百人计划”、“高层次人才”、市拔尖人才、市“双百计划”入选者及“海纳百川”金鹭英才卡入选者不再申报参评区级人才。近四年内持续作出重大贡献或成绩的往届区级人才,本届可继续报名参评。


选拔程序及推荐申报流程


人选推荐采取组织推荐、专家举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有关申报材料及流程如下:
1、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填写《人选申报表》,并附本人主要业绩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获得专业领域权威奖项的获奖证书、荣誉称号证书;
(2)主要著作、论文原件、复印件及刊物级别和作者排列名次的证明材料;
(3)所经营管理的企业或工作室(中心)近年来取得效益、利税缴交、社会影响力等证明材料;
(4)其他能证明本人主要业绩的材料。
2、申报流程
申报人于2023年11月22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报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报送各主管部门。各主管部门按照要求,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把关,确定拟推荐人选顺序,将拟推荐人选材料报送区委组织部。
3、组织评审
区委组织部汇总各主管部门报送的申报材料,按照申报类别组织相关专家、主管部门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确定初步人选;组织人员赴其所在单位考核了解情况,并征求纪检、政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从事企业经营、管理、技术研发岗位的初步人选同时征求市场监管、税务部门的意见。
4、公示表彰
初步人选完成征求意见工作,经会议研究审核后,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的,经研究审核,确定最终人选。适时进行第八批拔尖人才、第四批农村实用人才和第三批民俗文化人才入选对象表彰。


同安区第八批拔尖人才、第四批农村实用人才和第三批民俗文化人才选拔工作,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区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选拔工作过程中的有关情况、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各主管单位联系。

部分受理单位咨询电话
区工信局:7010102
区教育局:7315697
区卫健局:7020698
区文旅局:7311128
区农业农村局:7035229
区委人才办:7558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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