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29 13:02:26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厦委发〔2020〕12号)和《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厦门市发改局关于厦门市总部企业、成长型企业认定政策申报指南》(厦发改服务〔2021〕282号)规定,现将2023年市级总部企业、成长型企业认定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总部企业、成长型企业的认定条件和标准按《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厦委发〔2020〕12号)执行(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材料
1、书面材料:按《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厦门市发改局关于厦门市总部企业、成长型企业认定政策申报指南》(厦发改服务〔2021〕282号)要求提供(详见附件2)。
2、电子材料:提交以上书面材料的扫描版,以及附件4。
三、申报时间和受理单位
1、受理时间:2023年8月23日—2023年9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受理单位:海沧区发改局
联系方式: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92-6898069
四、申报流程
申请企业向区发改局提交材料,区发改局会同区财政局对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区政府审批,区政府会议通过后进行网上公示,最后公布认定结果。
五、其它
认定通过后,年度复核和资金扶持申报受理单位为海沧区财政局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1305室
电话:0592-6891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