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4-17 09:35:08
各有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关于印发《集美区加快推进产业高质量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厦集工信规〔2022〕6号)的通知,现将2022年度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兑现条件:
1、经认定批准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2、商事登记地、纳税归属集美区的企业。
3、在同个有效期内,企业已获得厦门市其他区(含火炬高新区、自贸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的,不得重复申请。
二、受理时间:
自2023年4月12日起开始受理,截至确认政策时间2023年5月12日24:00止。
三、办理流程
1.登录集美区政府网站(http://www.jimei.gov.cn),点击“集美i企宝”(http://www.jimei.gov.cn/ztzl/iqb/),选择“政策兑现”中的对应项目“2022年度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并根据提示核实企业信息。
集美区工信局:0592-6225636;0592-6157810
附件:
1、2022年度通过认定且符合兑现条件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2、政策申报企业端操作手册(2022年度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
厦门市集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