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11 11:58:46

申报厦门市中小企业成长支持资金,
企业要满足哪些条件?可获得什么扶持?
赶紧跟着小编来了解学习吧!
申报对象为以下其中之一: 1.获得“2020-2021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认定,且资信评级在A级(含A+、A、A-)及以上的企业;获得“2019-2020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认定,且资信评级在A级(含A+、A、A-)及以上,且上一年度未获得贷款利息补助的企业。 2. 符合条件的发行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私募债券或者通过集合信托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的企业。 1. 申请银行贷款贴息项目,要求贷款为本币贷款,补助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正常履行贷款产生的利息。 注:企业申报本项资金的贷款应剔除科技担保贷款和科技保证保险贷款(因已在市科技局获得贴息补助)。若有包含相关的贷款,即属于同一事项多次申报,按相关规定,不具备申报资格。 2.直接融资借款项目,融资合同签订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资金扶持将采用贴息方式进行,根据专项资金年度总额统筹安排。2019年已获本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此次不再予以支持。
(一)拟申请银行贷款贴息的企业,贷款贴息额度主要根据每个企业的信用评级和年度实际支付的利息,给予最高不超过50%的银行贷款利息补助,每个企业每年贴息额度不超过50万元。其中: 获得中小企业信用评级A级(含A+、A、A-)企业,贴息最高比例为30%; 获得中小企业信用评级AA级(含AA+、AA、AA-)企业,贴息最高比例为40%; 获得中小企业信用评级AAA级(含AAA、AAA-)企业,贴息最高比例为50%, 并采取事后补助的方式。 (二)拟申请直接融资(发行集合债券、集合票据、短期融资券、私募债券或者通过集合信托等方式进行融资)贴息的企业,根据融资成本情况给予不超过融资额3%的补贴,每家企业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80万元。
材料1式1份,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封面; 目录; 厦门市中小企业成长支持资金申请表; (登陆申报系统填写,初审通过后自动生成,请下载打印,法人签字,企业盖章) 银行贷款(本币)提交以下材料: 1. 企业2019年银行贷款明细汇总表(登陆申报系统填写,初审通过后自动生成,请下载打印盖章); 2. 银行发放的贷款凭证(借款借据)(请对应贷款明细汇总表里的顺序,上传扫描原件,纸质材料提交复印件时,需要核对原件); 3. 企业签订的贷款合同(请对应贷款明细汇总表的顺序,上传扫描原件,纸质材料提交复印件时,需要核对原件)(注:扫描件只需提交有借款合同编号、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签字盖章页即可;纸质材料需完整合同复印); 4. 贷款银行确认的利息支付证明(请到通知附件下载表格填写盖章,并到银行盖章确认;上传扫描原件,纸质材料提交原件); 直接融资的提交以下材料: 1. 企业2019年直接融资明细汇总表(登陆申报系统填写,初审通过后自动生成,请下载打印盖章); 2. 直接融资凭证(请对应直接融资明细汇总表里的顺序,上传扫描原件,纸质材料提交复印件时,需要核对原件); 3. 企业签订的直接融资合同(复印件)(请对应直接融资明细汇总表的顺序,上传扫描原件,纸质材料提交时,需要核对原件)(注:扫描件只需提交有直接融资合同编号、借款金额、期限利率、签字盖章页即可;纸质材料需完整合同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