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06 17:53:29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海洋强市建设,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龙头企业,根据《厦门市海洋新兴产业龙头企业评选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第一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八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现就组织申报我市2023年度海洋新兴产业龙头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主体
三、相关说明
1.“厦门市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企业端”登录方法详见《厦门市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企业端操作指南》。
2.所有纸质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张双面打印或复印,按页码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后,申报材料一式六份于2023年2月28日前报送至市海洋发展局(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东楼8楼817室)。
3.申报单位在报送申报材料的同时须报送各项材料的电子文档,并确保纸质材料与电子文档保持一致。电子材料请发送至hyj_nfzx@xm.gov.cn。
4.附件表格、申报材料电子版、厦门市产业扶持资金综合管理系统企业端操作指南等相关材料请到厦门市海洋发展局网站下载(http://hyj.xm.gov.cn/“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栏下载)。
5.请各单位积极宣传、推荐本行业、本辖区符合条件企业申报。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申报业务咨询 小张 0592-5109921 ;
系统填报技术咨询 0592-5397711
邮箱:hyj_nfzx@xm.gov.cn
地址:思明区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817室
厦门市海洋发展局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