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4-01 18:26:53
各相关企业:
为发挥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对经济发展的战略引领作用,根据《厦门市科技创新创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厦科规〔2022〕3号)相关规定,现启动2022年第一批科技创新创业引导基金直接投资企业申报预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01
征集对象
02
征集条件
二、支持方式•••
三、申报截止时间•••
四、征集方式•••
五、材料及附件要求(一式叁份,抽杆文件夹封装)•••
1、《厦门市科技创新创业引导基金直接投资企业申报表》(加盖公章);
2、企业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及最近三个月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表)及纳税申报表;
3、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企业最新工商登记信息(市场监督局打印版本)、商事主体自主公示股东出资信息(商事登记及信用公示平台打印,需包含投资人及出资、实收资本等信息);
4、企业知识产权的清单及证明(发明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等);
5、企业技术合作协议、销售合同、检验报告、检测报告等;
6、如企业有获得创投机构投资,则须提交与创投机构的《投资协议书》、创投机构出具的《投资建议书》或《尽职调查报告》以及创投资金到位证明等;
7、企业、实际控制人及法定代表人征信报告(人行详细版);
8、企业资质证明材料:高新技术企业证明、双百人才证书等。
注:
1、所有复印件均需要加盖公司公章;
2、《企业年度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检验报告、检测报告均须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相关机构出具。
六、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