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知产通官网!
服务热线:400-0592-699

Information trends

资讯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资讯/详情页
申报 | 第二批外贸自主品牌培育企业认定工作已启动!

发布时间:2022-03-07 15:21:07

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本地外贸自主品牌企业精准培育,促进内外融合发展,加快形成外贸竞争新优势,同时构建内外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根据《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外贸自主品牌培育三年(2021-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厦商务规〔2021〕3号,见附件1)有关要求,现定于3月5日启动第二批外贸自主品牌培育企业认定工作,同时对第一批入选的31家外贸自主品牌培育企业进行复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贸自主品牌培育企业的分类

  (一)出口初创品牌

  拥有境外注册商标,上年度自主品牌出口额在10万美元以上、100万美元以下的在厦门注册企业,且品牌发展综合评分达50分(综合评分表详见附件2)。

  (二)出口成长品牌

  拥有境外注册商标,上年度自主品牌出口额在100万美元以上、500万美元以下,有固定的第三方线上营销渠道(亚马逊、阿里巴巴国际站、厦门品牌出海门户网站等)的在厦门注册企业,且品牌发展综合评分达70分。

  (三)出口优秀品牌

  拥有境外注册商标,上年度自主品牌出口额在500万美元以上,有自建独立站或固定的第三方线上营销渠道(亚马逊、阿里巴巴国际站、厦门品牌出海门户网站等),有10项以上专利的在厦门注册企业,且品牌发展综合评分达80分。

  二、企业申报流程

  市商务局在2022年3月5日至3月25日前受理申报,在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认定并公布。

  申请企业需提交的申报资料有:1、外贸自主品牌培育企业申报推荐表(见附件3);2、上年度自主品牌出口佐证材料:包含企业上年度外贸自主品牌出口情况的电子口岸数据和报关单(需编制汇总目录)、自主品牌项下国内销售额相关证明材料、境外注册品牌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第三方营销渠道和独立站截图。经查询确认为失信或涉黑涉恶企业的不予认定。已被认定为首批外贸自主品牌培育企业的,仍需提供以上材料进行复核,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升培育层级。

  外贸自主品牌培育企业的申报采用专业商协会推荐的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跨境电商协会、卫厨行业协会、体育产业协会、光电协会、眼镜行业协会五大行业协会发动符合条件的会员企业申报;非五大行业协会会员的本市企业,可向市进出口商会、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申报。商协会收到企业申报资料后按照认定条件对申报企业进行初审,在企业申报推荐表上注明推荐意见,并对企业品牌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完成初审流程后,商协会将所有相关申报资料(含首批认定企业复核资料)在2022年3月25日前一并提报至市商务局。

  市商务局收到各商协会提报的企业申报资料后,按照认定条件进行复核,认定入选企业并在2022年4月30日前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1.厦门市商务局关于印发外贸自主品牌培育三年(2021-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

  2.外贸自主品牌培育企业申报推荐表

  3.外贸自主品牌培育企业品牌发展综合评分表

厦门市商务局


客服电话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