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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好再至!《思明区私募投资基金聚集区发展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发布时间:2022-03-03 18:34:52

2021年

市金融监管局批准了

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

为“厦门市私募投资基金园区载体”

正式以“思明·波特曼基金集聚区”对外招商

推动思明区私募投资基金产业进一步发展

建设基金聚集高地


根据2022年2月28日

思明区人民政府下发通知

思明区私募投资基金集聚区发展管理办法》

已正式研究同意实施

即可适用于“思明·波特曼基金集聚区”

聚焦特色金融产业发展

推动基金集聚区蓬勃发展


《思明区私募投资基金集聚区发展管理办法》指出,注册入驻思明·波特曼基金集聚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符合条件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可享受扶持政策,主要包括:

1.租金补贴

对基金集聚区内新增的基金管理人,自入驻基金集聚区之日起3年内,给予25元/㎡/月的租金补助。


2.经营奖励

对基金集聚区内年度经营利润达到2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按经营利润的3%给予奖励。


3.规模奖励

对管理资金规模不低于10亿元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对管理资金规模不低于30亿元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按经营利润的1%给予奖励。


4.基金产品奖励

对基金集聚区内年度基金产品利润达到1000万元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按基金产品利润的0.5%给予奖励。


5.骨干人才补助

对基金集聚区内的基金管理人新引进、年薪达到50万元的员工,分4档按全额累进方式,给予年薪2%-5%的补助。


6.人才生活补助

对基金管理人新引进落户、工作满一年的人才,在享受市、区人才政策的基础上,给予1-3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助。


7.重点产业人才奖励

对在基金集聚区内的基金管理人中任职的人才,参照思明区总部经济和重点产业人才政策认定为金融产业重点人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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