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知产通官网!
服务热线:400-0592-699

Information trends

资讯动态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新闻资讯/详情页
核心商标被无效!“金大福”商标布局大厦将倾?

发布时间:2022-02-10 15:48:09

2022年1月21日,金大福公司名下第10718666号“金大福”纯文字商标被商标局宣告无效,这是该商标在2020年7月21日遭遇的第二次商标无效宣告。原因在于申请人“福建中宝联合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作为“金太福”商标权利人,其主张获得了商标局的支持,商标局认为“金大福”与引证商标“金太福”在“宝石”等商品上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金大福公司这是捅了马蜂窝吗?金大福公司的三大核心商标全部被提出无效宣告,继第34966161A号“金大福 KING TAI FOOK”被宣告无效后,2022年1月21日,金大福公司名下第10718666号“金大福”纯文字商标被商标局宣告无效,本次无效宣告,将给金大福公司带来怎样的市场冲击,抑或是不值一提的小风浪?

小编凭借多年在商标布局领域的敏感度,感觉本次无效宣告的冲击不容小觑。

经查询,本次无效宣告并非“金大福”商标遭遇的第一次无效宣告,在2019年09月17日,“金大福”商标被第一次提出无效宣告,引证商标为第632070号“周大福”商标、第632071号“大福”商标、第2011232号“金太福”商标、第7606947号“大福”商标,但由于无效宣告的申请人并非“周大福”“金太福”等商标的权利人,被商标局裁定予以驳回。


本次无效宣告为“金大福”商标在2020年7月21日遭遇的第二次商标无效宣告,本次无效宣告之所以获得商标局的支持,原因在于申请人“福建中宝联合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作为“金太福”商标权利人,其主张获得了商标局的支持,商标局认为“金大福”与引证商标“金太福”在“宝石”等商品上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可见,曾经在无效宣告中成功维持注册的商标,并非一劳永逸获得商标权利的稳定性,商标局明确指出,新的事实依据和证据,不属于“一事不再理”的情形。找到新的事实依据和证据成为了本次无效宣告获得支持的关键。因此,无效宣告的提出应当寻找有经验的专业代理机构,毕竟同样的事实和证据只能使用一次,不充分、不专业的使用会造成无法二次使用的代价是无法挽回的。


纯文字商标一向是商标布局核心中的核心,商标使用规范要求商标严格按照注册图样进行使用,第10718666号“金大福”纯文字商标的失守,意味着金大福公司面临着失去将“金大福”三个字单独使用的巨大风险,这对于“金大福”的品牌保护几乎是毁灭性打击。

目前金大福公司能做的,一是努力争取在诉讼阶段挽回已经被宣告无效的商标,二是在新的商标申请上多下功夫,但是品牌的布局不仅仅要有数量,更要有质量,金大福在近似“金太福”“大福”等商标的路上还能走多远,继续布局“金大福”商标的路会不会越走越险,成为摆在品牌运营面前无法避开的抉择。


客服电话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