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0-15 10:08:20
为充分激发消费市场潜力
稳定和扩大消费
不久前,厦门发布4条措施
进一步加大消费扶持力度
符合哪些条件的企业能申报?
各项措施需准备哪些申报材料?
近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联合发布具体操作细则

一、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大消费旅游扶持力度的通知》(厦府办规〔2021〕10号)与《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进一步加大消费扶持力度政策部分条款实施期限的通知》(厦府办规〔2021〕67号),制定本操作细则。
二、申报基本条件
1.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均在厦门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无重大违规违法行为,不存在严重失信情况,当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3.按规定及时、准确向商务、统计等相关部门报送零售额、营业额等数据,未弄虚作假;
4.项目已获得或已申请其他市级及以上财政扶持资金的,不得重复申报。
5.申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财务审计机构在信用厦门平台未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范围,未出现涉黑涉恶问题。
6.符合具体项目要求的其他申报条件。
三、支持商家促销
在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间,鼓励全市大型商超、品牌连锁便利店、餐饮企业通过各类线上平台向市民、游客发放消费券,对商家优惠让利部分给予50%补助。
(一)支持方向和补助标准
鼓励全市大型商场、限额以上超市、品牌连锁便利店和餐饮企业在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期间通过各类线上平台向市民、游客和其他在厦人员发放消费券,对活动期间真实消费(核销)的消费券商家优惠让利部分给予50%补助。其中,对限额以上餐饮企业在18:00-23:00时段消费券优惠让利部分给予80%补助。每月单家商场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单家限额以上超市、品牌连锁便利店、餐饮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单家企业单月补助金额低于1000元的不予核拨。
消费券为线上平台发放的电子消费券(餐饮企业消费券含套餐券)。商场、超市、便利店消费券面额不超过1000元,消费券实际让利优惠比例超过50%的按50%计算;餐饮企业消费券实际让利优惠比例超过20%的按20%计算,单笔消费补助金额不超过200元。消费券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核销时不找零、不变现,不得倒买倒卖,商家及发券平台应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二)申报材料
1.商超及连锁便利店
(1)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2)商超、品牌连锁便利店特定节庆消费补助资金申请表
(3)商超、品牌连锁便利店特定节庆消费电子消费券核销明细表
(4)商超、品牌连锁便利店特定节庆消费活动成效表
(5)承诺书
2.餐饮企业
(1)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2)餐饮企业“吃有优惠”补助申请表
(3)餐饮企业消费券核销清单(需线上平台盖章确认)
(4)委托第三方平台网上销售协议或自建平台有效期内的增值电信业务ICP经营许可证或ICP备案许可证
(5)承诺书
(三)申报时间:分段申报,2021年9-10月项目于2021年11月1日-15日申报;2021年11月-2022年2月项目于2022年3月1日-31日申报。
(四)申报审核流程
1.填报材料
企业填报资金拨付材料时, 项目不得进行拆分、组合。所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2.邮寄或现场递交书面材料
企业将纸质材料按照规范整理后邮寄或书面递交给市商务局主管业务处。
3.审核
市商务局组织对申报企业提供的材料依法依规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4.公示
审核结果在市商务局政务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5.资金拨付
经公示无异议后,市商务局拨付奖励资金。
(五)申报咨询及报送地点
1.商超、品牌连锁便利店。流通业发展处:外贸大厦517室,联系人陈小婷,电话0592-2855863。
2.餐饮企业。服务贸易处:外贸大厦519室,联系人林朵朵,电话0592-2855871。
四、拓展线上销售
支持直播电商基地在2021年9月1日-2022年2月28日期间举办直播电商活动,并按线上直播销售金额的5%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申报截至2022年4月20日。
(一)支持对象范围
对我市直播电商基地主办方运营企业在2021年9月1日-2022年2月28日期间举办具有一定规模的厦门直播电商节等活动予以支持。活动方案及直播销售选品需经市或区商务部门备案的厦门企业的产品。
本操作细则中的直播电商基地是由在厦门注册登记的企业、直播机构建设的,从事直播带货销售、主播培训辅导、企业孵化诊断等业务,有明确经营管理机构、完善基础设施设备及公共服务区域,能为厦门产品线上直播提供公共服务的电商直播基地,其表现形式可为园区、商务楼宇等。
(二)支持标准
对活动线上直播销售金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同一个主办方在政策有效期内只能申请一次。
(三)申报材料
1.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申请文件及承诺书原件;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申报单位开户行证明文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