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10 15:53:46
关于办理2021年度上半年德化县知识产权项目奖励的通知
为扎实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建设,鼓励促进我县知识产权实业的发展,根据《中共德化县委办公室 德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陶瓷产业健康稳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德委办〔2021〕12号)文件精神,现将办理2020年授权专利及专利评估费等奖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过PCT(专利合作条约)的奖励
1、申请条件
2020年度德化县辖区内通过PCT(专利合作条约)授权的发明专利并实现产业化。
2、奖励标准
一次性奖励3万元,同一专利获得多个国家(地区)授权的,不重复补助。
3、申请材料(一式一份)
①电子提交收据打印件。②授权的发明专利复印件。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对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4实现产业化的佐证材
料。
二、发明专利奖励
1、申请条件
①专利权人的地址为德化县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
②专利授权公告日为: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
③专利权在有效期内并且没有转移出德化县。
2、奖励标准
授权发明专利为企业的每件奖励1万元,个人每件发明专利奖励0.8万元。
3、申请材料(一式一份)
①专利权人为企业的:专利证书内页第一页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专利权人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专利缴交年费发票复印件。
②专利权人为个人的:专利证书内页第一页复印件、专利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专利权人银行账号、专利缴交年费发票复印件。
三、实用新型专利奖励
1、申请条件
①专利权人的地址为德化县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
②专利授权公告日为: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
③专利权在有效期内。
2、奖励标准
①专利权人为企事业单位的每件奖励0.2万元。
②专利权人为个人的每件奖励0.1万元。
3、申请材料(一式一份)
①专利权人为企业的:专利证书内页第一页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专利权人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②专利权人为个人的:专利证书内页第一页复印件、专利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专利权人银行账号(提供银行卡复印件并写上账号、联系电话)。
四、专利产业化奖励
1、申请条件
①2019年授权发明专利的企业。
②该发明专利实施了产业化并产生效益。
③专利权在有效期内。
2、奖励标准
经材料审查、现场踏勘,符合条件的每件发明专利产业化的奖励2万元。
3、申请材料(一式一份)
①专利证书内页第一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③专利权人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写上联系人、联系电话)。
④专利缴交年费发票复印件。
⑤承诺函(见附件1)
⑥专利产业化证明材料(销售合同、发票、纳税证明、产品图片等)
五、专利权质押贷款评估费补助
1、申请条件
①本县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②企业利用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进行质押贷款,产生的专利评估费用。
③专利权质押评估发生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以发票日期为准)。
2、奖励标准
按照评估费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
3、申请材料(一式一份)
①《德化县专利权质押贷款评估费补助申请表》(附件2)。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评估费用票据复印件。
④资产评估服务收费合同(协议)。
⑤资产评估报告(提供首页、评估结论说明有盖章的那页)。
六、申报日期
即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奖励。
七、申报地点
将申报材料送至德化县进城大道196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01室知识产权运用
保护股。
八、联系方式
0595-68761301 连周程
九、注意事项
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专利权人如涉黑涉恶或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申报以上任何项目的奖励资格。申报授权专利奖励的(申报一、二、三项)需填写附件三,并将附件三电子版在申报截止日前发送至邮箱284818538@qq.com(确保填报数据无误,如出现错误,申报者自行承担后果)。同时纸质附件三要连同申报材料一起装订(放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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