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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新材料企业目录更新工作启动,截止4月30日

发布时间:2021-04-28 12:40:15

根据《关于加快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为培育做大新材料产业,提升新材料产业发展水平,厦门市工信局现开展2021年新材料企业目录更新工作,具体通知一起来看看吧!


一、目录企业条件


  (一)在厦门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二)有一种(含)以上产品属于《新材料产品统计目录》(见附件1)的范畴;

  (三)2020年度新材料产品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或新材料产品销售收入达到企业总销售收入50%(含)以上。




二、申报材料


  (一)《2021年新材料企业目录更新申请表》(附件2);

  (二)2020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加盖财务章);

  (三)新材料产品所属知识产权归属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企业行业地位、技术水平的有关佐证材料。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限

  2021年4月30日前


  (二)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编排目录和页码,胶装加封皮,并于书脊处注明申报单位名称,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三)报送地点

  纸质件报送地点:湖里区安岭路1005号厦钨技术中心B栋408室,厦门市新材料产业协会。


  (四)申报说明

  申报单位应当坚持诚信原则,不得弄虚作假出具不实证明材料,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资格。已有失信记录的企业,不接受申报。




四、目录企业有效期

  一次申请有效期为三年,之后每三年进行实地复核。2018年认定的企业需填报《复核申请表》(附件3),未填报者视为自动退出新材料企业目录。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刘恺之,电话:2896743;

  厦门市新材料产业协会,

  陈 静,电话:1585925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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