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23 18:12:09
为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的通知》
市数据管理局组织开展
2025年度政策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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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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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知适用于《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办规〔2025〕10号),其中,第(二)(四)(五)(十三)条另行组织兑现。
本次兑现
2025年度符合条件的奖补
1.申报主体注册地在厦门,纳入福建省数据企业培育库,不支持联合体形式申报。(入库指引:https://fgw.fujian.gov.cn/ztzl/szfjzt/tzgg/202507/t20250729_6972124.htm)
2.申报主体无涉黑涉恶行为,未列入厦门市财政资金限制扶持对象,不存在依法依规被列入安全生产(消防)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消防)等情形。
3.申请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材料不属实,取消申请资格。
四、政策条件、奖补标准
和政策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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