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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沧区对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截止1.31

发布时间:2021-01-05 10:34:37

为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促进经济发展提质增效,海沧区政府发布《关于完善推动工业企业实现跨越发展、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九条措施的通知》,通知明确:

1.九条措施即:鼓励企业增产增效、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企业融资、支持企业开拓市场、鼓励企业节能减排、推动集约节约用电、鼓励企业品牌质量创新、鼓励企业转型升级和两化融合发展、新入统企业奖励。

2.鼓励企业两化融合发展即:支持辖区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对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一、申报对象

2018年6月8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的规上工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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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材料

  1.《海沧区鼓励企业两化融合发展奖励资金申请表》(原件1份,盖公章);


  2.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证书(复印件,盖公章,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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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受理时间

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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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联系人及电话、地址

  联系人:朱新勇 13695019398 6888137


  地 址:海沧滨湖北路9号区政府主楼三楼工信局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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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相关附件

  1. 海沧区鼓励企业两化融合发展项目申请表


  2.《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完善推动工业企业实现跨越发展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九条措施的通知》(厦海政〔2018〕69 号)


推动工业企业实现跨越发展

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

最后温馨提醒

申报截至1月31日

海沧区工信局以后将

不再受理该奖励申报

有意申报的企业

抓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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