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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征集厦门市科技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21 11:24:36

各有关单位,各位科技工作者:


根据要求,我局于4月底对“厦门市科技专家库”进行迁移,目前迁移工作已完成,并正式启用,为进一步扩充专家库,现继续对外公开征集专家(2022-2025年3月前已入库专家,无需重新填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入库专家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目前仍在一线从事科研、管理等工作,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创新动向与产业发展动态,熟悉科技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评价、咨询和服务等工作。在科技活动中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且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技术专家
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高校、科研院所及事业单位专家

(1)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担任过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负责人;

(3)国家科学技术奖前五完成人;

(4)担任国际或国内学术组织高级职务,或参与过国内外主要技术标准修订工作;

(5)研究成果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2.企业专家

(1)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科技型上市公司的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

(3)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未来产业骨干企业、规上企业等科技型企业中具有较强科研能力的技术负责人或分管科研高级管理人员;

(4)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

(5)国家科学技术奖前五完成人;

(6)省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三完成人、二等奖前二完成人、三等奖第一完成人;

(7)省高层次人才、市“双百计划”人才;

(8)具有海外相应专业领域从业经历的高层次人才。



(二)管理专家
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担任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处级及以上职务或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从事与科技有关工作5年以上,熟悉相关政策;

2.担任社会团体、科技中介组织负责人且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5年以上;

3.科技型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三)财经专家
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会计、经济专业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产评估师等专业技术高级资格或水平证书;

2.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上市公司、中大型企业财务负责人。



(四)金融专
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熟悉科技、金融、财税、信贷等领域的专业理论知识、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在金融、保险等领域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2.天使投资或创业投资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

鼓励符合条件的女性技术、管理人才,45岁以下青年科学家、青年科技领军人才申报科技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