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21 19:52:08
厦门市2025年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双百计划”申报公告 为加快构建“4+4+6”现代化产业体系,围绕产业发展需要,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重点支持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创新药械、新型储能、新型功能材料等领域引才用才,经研究,现就2025年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双百计划”遴选工作公告如下:
1.创新顶峰人才。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两院”院士、海外发达国家院士等创新顶峰人才,申报人应于2024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或待引进来厦,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或聘用意向书,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不少于3年。 2.创新领军人才。通过高层次人才特聘岗位遴选。主要支持我市省创新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或具有重大创新平台的企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要求,设置特聘岗位自主招聘,特聘岗位人选应为2024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或待引进来厦,经研究确认后纳入市“双百计划”给予支持。具体由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3.创新团队。主要支持具备国际视野和战略眼光,能够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促进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创新团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022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或待引进来厦,团队由1名负责人、2—5名核心成员组成,成员结构稳定合理,专业上具有较强的关联性和互补性; (2)团队负责人一般应取得海外博士学位,或具有博士学位且有2年以上海外留学工作经历;曾入选省级以上重大人才工程或相当层次人才,或主持(承担)国内外重点科研项目、关键技术应用项目;现(拟)任申报单位研发机构负责人、关键研发项目主持人及以上职务; (3)团队核心成员中至少有2人取得海外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拥有2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研发及管理经历,或取得国内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拥有2年以上在海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研发及管理经历; (4)团队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未全职来厦的团队应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意向书,在入选后1年内全职来厦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 (5)每个用人单位当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创新团队。 主要引进掌握领先技术、能够引领和带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海内外高层次创业人才,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2020年5月20日以后来厦创办企业,一般应具有国内外自主创业或知名企业中高层任职经历,或省级以上研发平台负责人任职经历; 2.所创办企业成立半年以上、5年以下(2020年5月20日至2024年12月19日期间),项目实际投入不低于100万元(以财务审计口径为准),产品具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3.创业项目拥有独立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有清晰的商业模式和良好的市场前景;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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